湖北香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大冶市豪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债权资产情况
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(具体债权金额,担保措施等以有关合同协议、裁判文书为准):
序号 | 债务人名称 | 本金余额(万元) | 担保方式 | 保证人 | 抵押物分布 | 抵押物具体位置 | 抵押物性质 | 抵押物面积(数量) | 诉讼执行阶段 |
1 | 大冶市豪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| 1960 | 抵押担保、保证担保 | 大冶市盛宇贸易有限公司、大冶市华坤工贸有限公司、大冶市豪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柯艳青、陈敬富、柯艳明、夏本鹏、殷显满、周俞、柯中园、柯常木、柯有松、曹惠珍、柯艳亮、柏秋菊、柯有兵、柯常鹤。 | 大冶市 | 大冶市七里路19号金茂大厦写字楼2601号、2602号 | 商业房产,车辆 | 写字楼面积合计1004.3㎡;宝马牌、沃尔沃牌汽车各一辆 | 未诉 |
2 | 大冶市宇盛贸易有限公司 | 1980 | 抵押担保、保证担保 | 大冶市华坤工贸有限公司、大冶市豪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冶市兴贵矿业有限公司、柯有松、曹惠珍、柯常木、陈代兰、柯艳青、彭汉林、柯雪芳、柯小红、全红香、周俞、柯中园、陈敬富、柯艳明、夏本鹏、殷显满、张余、柯凤群、柯有兵、柯常鹤 | 大冶市 | 大冶市七里路19号金茂大厦写字楼501号 | 商业房产,车辆 | 写字楼面积456.73㎡,途锐牌、路虎牌汽车各一辆 | 执行阶段 |
3 | 大冶市华坤工贸有限公司 | 1979 | 抵押担保、保证担保 | 大冶市豪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柯常木、柯艳青、夏本鹏、殷显满、周坤先、周俞、柯中园、陈敬富、柯艳明 | 大冶市 | 大冶市开发区城西北工业园区 | 工业用地,机器设备 | 工业用地面积51414.2㎡;机器设备8台、套 | 未诉 |
注:借款人(主债务人)和担保人(从债务人)应支付的利息、罚息、复利、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、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,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,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、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。
二、交易条件
投资者信誉好,有付款能力,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,交易资金来源合法。
三、投资人要求
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,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、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、会计师、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。
四、其他
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,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经理
联系电话:15272074706
公司地址: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咸宁国际大厦A座
湖北香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9月16日